问政对象: 市人力资源局 网友:1 提问时间:2017-10-17 23:20 |
今年8月份进了寮步一个小厂,但是上月家里有事11月要辞职,但是老板说要做满半年才能辞工,要不然就不结算工资 。请问做满半年才能辞职有法律依据吗?工厂没签合同。请问没签合同有劳动关系怎么才能辞职,这事归哪个部门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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时间网回复 回复时间:2017-10-17 23:20 |
尊敬的时间网网友,您的来信已收悉,我们将尽快将您的提问转交给相关部门,一有回复将立即发布,敬请留意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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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复部门:
市人力资源局 回复时间:2017-11-1 15:19 |
时间问政节目组:
转来"时间问政"信件已收悉。来信反映工厂强行让员工做满半年才能辞职,现答复如下:
寮步人力资源分局劳动监察员已主动联系投诉人,并向其解释相关法律法规,如遇辞工不批等问题,来信人可直接到村人力资源服务站备案处理。
东莞市人力资源局
2017年10月26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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